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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浙江省教师培训机构通讯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师训〔2019〕43号

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机构:

鉴于各培训机构人员变动较大,中心计划重新编印浙江省教师培训机构通讯录,凡在我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有资质(有账号)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含省外相关院校),请按照相关要求通过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报送及更新通讯录。

1.通讯录具体要求:

人员

姓 名(必填)

职 务(必填)

办公电话(必填)

手 机(必填)

邮箱/QQ(必填)

微信号(选填)

机构负责人







分管领导







具体联系人1







具体联系人2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请务必把单位名称、地址写具体,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1、具体联系人2填报在具体联系人信息中。

2.报送方式:培训机构登录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通过一级栏目(系统管理)中的“基础信息维护”栏目报送即可。

3.没有取得我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有资质的相关教师培训机构,我们另行通知落实。

请各教师培训机构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通讯录的报送及更新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人,韩明月 0571-88213131。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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