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455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24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8-0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第35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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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9〕24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5个教师节,主题是“庆祝新中国七十华诞,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为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学校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多形式展示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成果,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让尊师风尚入心见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以弘扬高尚师德为主旋律,省政府将召开庆祝第35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会,宣传我省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表彰2019年浙江省杰出教师,多形式展现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本地、本校的优秀教师,让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带动感召更多的教师见贤思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三、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以落实强师惠师政策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完善教师定期体检和休养制度,特别要关心农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援藏援疆援青等支教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今年教师节的庆祝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所属学校开展好庆祝活动,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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