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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37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21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6-2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高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21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推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机制,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2号)和《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1号),决定2019年在全国普通高校遴选产生3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我省可推荐上报3所高校),支持20所左右高校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我省可推荐上报2所高校)。现将教育部两个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对照自身条件与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高校,应在组织领导、项目特色、师资保障、课程建设、社团活动、科研带动等6个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中的相关要求,1所高校限报1个具体传承项目。2018年教育部已公布的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学校(我省4所,为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不必重复申报。

申报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的高校,应有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相关师范专业或相关专业,在体育美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志愿服务、推进机制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代表性的成果,具备对口支持服务农村中小学校的意愿和条件,具备充足并能够提供计划持续开展的器材设备、场地设施、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申报优先考虑师范类和体育艺术类高校。

请各申报高校于7月5日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申报书》(一式8份,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zjstwy@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校名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申报书”字样。根据各校上报情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上报教育部的名单。

联系人:潘显哲,联系电话:0571-88008881,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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