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37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6-2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典型经验和案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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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通知,为更好落实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各地可通过教育部官网直接下载),教育部计划于今年7月召开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典型经验交流会,要求各省积极收集、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现将做好我省推荐《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典型经验和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6方面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管理内容,典型经验和案例可以是推动落实管理标准的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育部门。 二、推荐数量安排 (一)每个设区市教育局分别筛选推荐1个县(市、区)教育部门、1-2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典型经验或案例。 (二)2017年以来已经教育部认定公布或在教育部等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交流的义务教育有关典型经验和案例,契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有关管理内容的,可重点推荐,可不占上述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三、推荐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现有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材料,要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认真充实提炼、修改完善。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28日前将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荐目录单(附件2)及材料电子稿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汇总审定后6月底报送教育部。 (三)典型经验和案例须由县(市、区)、设区市教育局分别审核把关,设区市教育局须在推荐目录单中标明推荐顺次,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方浩,电话:0571—88008831、13575459805,传真:0571—88008829,邮箱:281522343@qq.com
附件:1.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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