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校园安全管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263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15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5-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158号

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省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的关键之年。为了切实做好高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高等学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高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高校要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学校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不可有一时的松懈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制度,针对火灾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各高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注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以演练来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消防演练应主动邀请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参与指导,共同研究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高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今年5月至10月,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对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见附件)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全面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并随时准备接受消防部门的执法检查。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仓库、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要专项排查整治;学校餐厅、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地等火灾事故多发部位,要重点加强防范;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集中进行整改;在节假日和夜晚校园活动减少期间,消防安全管理要倍加关注,决不放松警惕。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拿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台账,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