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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298 文件编号: 浙语办〔2019〕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5-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语办〔2019〕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语委: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的统一部署, 今年将继续在全省开展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依托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平台开展。平台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开放,10月31日关闭,各地在此期间可通过电脑网页端或手机微信小程序等两种方式进行调查数据采集、录入和上传。

二、调查手册

调查组织开展过程应严格按照《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使用手册》(以下简称《调查手册》,另发)执行,确定调查地点和抽样比例,规范使用调查软件,有效开展调查并上传调查样本数据。

  1. 选点与抽样

  2. 选点。本项工作中“县域”是指国家正式命名的现有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县级市、旗、地级市所辖区,不包括专属的经济开发区等县级单位。(注:市辖城区只需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区进行调查,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

  3. 抽样。每县域选择有代表性的3至4个乡镇(街道)单位进行抽样调查。按照各县域的人口总数计算,每县域的调查抽样比例应掌握在0.6‰—4‰之间,但每个县域的样本数最低应不少于450个。此次调查对象不包含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

    四、管理员

为方便各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跟踪督促调查工作,设立市、县(市、区)管理员。请每个市、县(市、区)各确定1名管理员,由各市级语委办汇总审核后填写《2019年普通话普及调查情况管理员备案表》(见附件1),于6月6日前以Excel格式报送至省语委办邮箱:zjsywb@126.com。调查期间我办将组建微信工作群,由我办工作人员、调查平台支持团队、各市级管理员组成,方便沟通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请各市、县(市、区)参照此方法各自组建调查工作群,保证调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五、调查员

调查员一般应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请各市级普通话测试中心主任协助调度测试员,如没有足够的测试员,可由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每位调查员需在调查统计平台注册时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后由县级管理员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调查员注册账户方可使用。县级管理员可以删除已注册调查员。

六、开展集中调研活动

为顺利完成本次调查任务,省语委办将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开展2019年全省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集中调研活动。届时配发调查手册,并对具体调查事项及调查统计平台使用等进行调研。

(一)时间:2019年6月10日—11日,10日下午报到,11日上午调研,下午离会。

(二)报到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温州市乐清市雁荡山风景区响岭街12号)

(三)参加对象:请各市、县(市、区)管理员参加本次集中调研活动,由市语委办汇总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于6月6日前发送至温州教师教育院邮箱:dhb198@163.com,并抄送至省语委办邮箱:zjsywb@126.com。

(四)其他:本次集中调研活动由省语委办牵头,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承办。所需餐费及资料费由承办单位负责,交通费及住宿费由选派单位承担。

(五)联系人:温州教师教育院林海军,电话:0577—88290811,戴红斌,电话:0577—88135618;省语委办杨海军,电话:0571—88008783,13567059635。

 

附件:1.2019年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管理员备案表.docx

2.2019年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集中调研报名表.docx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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