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23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4-2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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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2号)精神,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组织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由高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高校自查自纠报告请于5月20日前按照学校隶属关系报主管行政部门,同时邮寄我厅校园安全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并发送PDF格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1031368611@qq.com。为便于联系交流,请各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联系人加入实验室安全QQ群:933138151。 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0571―88008696。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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