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155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安〔2019〕27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4-0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授予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平安校园”称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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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安〔2019〕27号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平安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的有关规定,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所高校进行了“平安校园”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模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实地查看消监控室、门卫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训室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考评。考评专家组认为,2所学校均已达到授予“平安校园”称号的要求。 经商省平安办、省公安厅同意,决定授予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平安校园”称号,并评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2A、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为3A。 希望被考评学校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仔细梳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隐患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请被考评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厅校园安全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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