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15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100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4-0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浙江省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试点学校和试点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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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9〕10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探索以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的统称)教育为切入点的科技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我省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在2017年公布省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15所种子学校和15所培育学校基础上,决定扩大中小学STEM教育试点范围,增加省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种子学校和培育学校数量,同时确定省中小学STEM教育试点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STEM教育项目种子学校的认定 根据STEM教育种子学校与培育学校动态管理的要求,依据2018年STEM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浙江——印州STEM课程平移项目”及跟进实验的参与情况,从15所培育学校中遴选5所学校为省中小学STEM教育种子学校。具体由省STEAM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筛选提出名单,报省教育厅确认公布。 二、新增STEM教育项目培育学校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范围。全省的普通中小学校。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STEM教育理念,积极主动开展STEM教学实践,常态化开展项目学习活动; 2.组织起STEM教育研究的教师团队,具备支持跨学科学习的学习空间和设施设备,在当地STEM教育推进中有一定引领作用; 3.普通高中学校申报,须在科技选修课程建设方面有较好基础,并以科技高中为学校发展的规划目标。 (三)申报名额安排。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各推荐4所,其他设区市各推荐3所。推荐的学校应兼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兼顾区域覆盖面,原则上新推荐的学校与2017年公布的30所试点学校在区域上不重复。 三、STEM教育试点区的申报 (一)试点区工作要求。在今后三年中,将STEM教育作为区域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项目,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实施,组织指导学校以STEM教育为载体推动学习方式变革,常态化开展项目化的学习,形成一批以科技创新教育为特色的学校、积累一批项目学习资源和可推广的区域经验。 (二)申报基本条件。 1.认同STEM教育理念,STEM教育实践基础较好,至少已有一所省级种子学校或培育学校; 2.科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初步形成,有专业能力与责任心较强的教研员或团队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3.教育行政部门重视STEM教育,对进一步推进STEM教育积极性较高,有较好的条件保障与制度保障。 (三)申报名额安排。 1.负责STEM课程平移项目的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可直接申报确定为省中小学STEM教育试点区; 2.宁波、温州市各推荐2个,其它设区市各推荐1个试点区; 3.设区市、县(市、区)均可申报;若条件还不成熟的,可放弃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推荐STEM教育项目培育学校的填写附件1,申报STEM教育试点区填写附件2。 (二)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报设区市教育局筛选,电子稿及盖章的影印稿,于2019年4月11日前报送省STEAM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联系人:管光海,邮箱:jysggh@163.com,联系电话:0571-56870083,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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