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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095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5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9-03-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9〕52号

各相关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已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本科高校开展整改回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主要内容

    回访的主要内容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情况、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互联网+教学”推进情况、教学激励制度建立情况及其他本科教学相关情况。

  2. 主要方式

    (一)听课观课。选择听取审核评估报告中专家反映意见较多的课程。

    (二)访谈座谈。选择有针对性的个体或群体进行访谈或召开小型座谈会。

    (三)考察走访。考察审核评估报告中专家反映相对薄弱的教学条件或教学设施包括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基地等的改善情况。

    (四)文卷查阅。调阅有关审核评估整改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等相关材料。

    (五)问题诊断。重点提出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问题及不足。

    (六)沟通交流。与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小范围进行工作交流。

    (七)其他方式。

    三、主要程序

    每校回访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专家组进校前一周,学校向专家组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进展报告、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或计划、“互联网+教学”推进方案或计划、教学激励制度等资料。专家组进校后,学校安排联络员协助落实各项工作。

    回访结束一周内,专家组及时形成写实性《整改回访报告》(以下简称《回访报告》)。《回访报告》应包括学校在审核评估整改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方面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方面三个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其中存在问题和需要改进方面的内容需达到总字数的1/2以上。《回访报告》报省教育厅,同时送整改回访学校。

    学校应当根据《回访报告》及现场考察反馈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改进,回访结束后1个月内,将改进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须从回访年度起,连续3年在本科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列入专题,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改进情况。

    四、专家组成

    省教育厅组建本科教学工作专家库,专家队伍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具有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经验的教育专家。专家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身体健康,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70周岁,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二是了解高等教育规律,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和审核评估工作。三是廉洁公正,敢于直言,工作作风严谨。

    相关整改回访学校结合本校规模、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结构,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形成专家组,人数一般为3-5人,设组长1人。在回访工作开展前一个月,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专家名单,经审核同意后正式成立专家组。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制定本科高校整改回访计划(见附件),2019年起每学期安排6-7所本科高校,至2020年底26所已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本科高校完成一轮回访。

    整改回访学校和专家组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家组工作期间原则上住在校内,在学校食堂用餐。


附件:2019—2020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学校名单.doc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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