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11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体〔2019〕17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03-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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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体〔2019〕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决定举办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1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主题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播正能量,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浙江理工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成立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省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和部分高校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四、项目和组别 本次艺术节活动项目为舞蹈、戏剧和校园十佳歌手,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艺术节各项目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3月至6月下旬)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 各高校要制订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可以院、系为单位组织舞蹈、戏剧专场展演和比赛、专题讲座、文艺汇演以及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各高校举办学校艺术节,并评选出本校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省级活动。 第二阶段(2019年7月上旬至8月)为省级初评比阶段,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视频评选。省组委会将于2019年7月上旬组织节目及作品评选,公布参加全省现场集中展演的入围节目。 第三阶段(2019年9月至11月)为省级现场评比展演阶段。省组委会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省级现场展演活动,举行艺术节闭幕颁奖晚会。省级现场展演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选办法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各奖项均由省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组织贡献奖:承办艺术节活动作出贡献的单位可获评。 (二)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高校发动面广,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和音像材料等。 (三)艺术表演奖:视上报节目数量、质量、现场展演水平、评审意见等情况,由评委分别评选各项目一、二、三等奖;校园十佳歌手分设校园十佳歌手奖(包括最佳男歌手奖、最佳女歌手奖、最佳组合奖)、优秀歌手奖。 (四)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各项目一等奖(校园十佳歌手奖)的节目、作品指导教师。 七、组织宣传 本次艺术节在省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各高校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要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为艺术节活动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艺术展演等活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丁天乐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叶 菁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邢自霞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苏红 团省委副书记 华宣飞 浙江广电集团副总编辑 委 员:李建章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倪 巍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虞劲松 省财政厅科教处副处长 王 炜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邬小撑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 刘 正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胡 伟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伟健 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 冯志敏 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 陶伟华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薛晓飞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任志国 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 程 刚 中国计量大学党委副书记 张元龙 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 谢永和 浙江海洋大学副校长 冯尚申 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副书记 吕一军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 黄建新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 冯 军 浙江科技学院副院长 汤兆武 浙江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 严从荃 嘉兴学院党委副书记 赵文波 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伟忠 浙江万里学院党委副书记 杨 磊 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 庄兴忠 温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杨 政 衢州学院党委副书记 郝敬习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蒋云良 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金先龙 台州学院党委副书记 邵国平 丽水学院党委副书记 冯 杰 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金 诚 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 吴小英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建国 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支 涛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王 琦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主题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现新时代我省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各地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突出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要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戏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关注细节。 三、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协办: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台州学院、台州市实验中学、台州市白云中学、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 四、项目和组别 本次艺术节活动项目为声乐、器乐,同时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声乐、器乐项目设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甲组、乙组,高中甲组、乙组;美术作品类项目设小学组、中学组。 声乐、器乐项目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初中、高中甲组为初、高中(非艺术专业)学生;初中、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高中学生。 五、时间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2月至5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各地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形成班班有歌(乐)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2019年5月至6月)为各市艺术节活动阶段。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各设区市可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和作品报送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第三阶段(2019年7月至11月)为全省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省级初评将于2019年7月上旬,初评后公布参加全省现场集中展演的入围节目。现场展演在台州市椒江区举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艺术节期间还将结合相关工作,对全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等进行展示。 六、奖励办法 本次中小学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由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组织贡献奖:承办艺术节活动做出贡献的单位可获评。 (二)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要求:领导重视,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经费保障,有活动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成绩突出。 (三)声乐、器乐及美术作品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各项目一等奖的节目、作品指导教师。 七、组织管理 成立201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制订活动方案和书面的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安全。
201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主 任:丁天乐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叶 菁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邢自霞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苏红 团省委副书记 华宣飞 省广播电视集团副总编辑 李 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李建章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倪 巍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虞劲松 省财政厅科教处副处长 王 炜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高 宁 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维民 宁波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维凯 温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方明 湖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朱军一 嘉兴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初效 绍兴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 焜 金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蓝水高 衢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邵伟康 舟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罗鉴鸿 台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叶信昌 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楼洪昌 义乌市教育局副局长 於云国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局长 田耀农 台州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俞昌页 台州市实验中学校长 虞选俭 台州市白云中学校长 孔仙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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