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9-00565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9〕31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9-11-0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
浙教办函〔2019〕3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3号),现就做好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本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义务教育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浙江省获奖分配名额为44人。分配各地名额按“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与所属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的基本原则确定(见附件2)。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当选本届候选人。 二、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各地确定推荐人选后,必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区)和省(区、市)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推荐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并以组织推荐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发现、学习身边榜样,激励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推荐人选中各明确1名作为重点推荐宣传对象,以报告文学形式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并附日常学习照3-5张,以及能够反映候选人学习生活情况、展现良好精神面貌的视频资料等,照片、视频可统一刻录于一张光盘。 四、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地重点宣传对象的材料及光盘报省教育学会德育分会,邮箱:zjdeyu@163.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三号楼316室(新闻中心),邮编:310012,联系人:杜琳琳,电话:0571-87778179,手机:18757550886。 不明事宜,可咨询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陈颖淑,电话:0571-88008693。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