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教育行政
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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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工作,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适用规则》)《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本通知发布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598345451@qq.com; 2.电话:0571-88008948;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008(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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