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327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9-0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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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8〕25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52号)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部署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33号)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精神,我厅近期对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项学籍业务时间
根据整体安排,学籍系统计划开放时间为2018年9月3日,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各项学籍业务的在线办理时间适当推迟,具体安排见《2018—2019学年学籍系统招生转学业务办理时间表》(见附件1)。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升级时间为2019年2月2日,学年升级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各地各校应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做好对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确保各项学籍业务顺利开展。
二、梳理并调整学籍系统功能
根据学籍系统二期改造安排,学生学籍注册、关键数据变更、问题数据处理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必须先完成数据核验,再正式发起申请,原“出国”“回国”两项业务分别调整为“出境”“入境”。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取消毕业后跨省就学(跨省招生)业务,转入学校根据年级对等原则办理跨省转学。
为更好服务学籍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对学籍系统相关功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仅保留基础信息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学籍异动管理、校内学籍管理、转学管理、招生管理、毕(结)业管理、查询导出、数据统计、信息打印、用户管理、安全中心等学籍管理核心功能。学籍系统中原初中、小学阶段学生成长记录功能将迁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有关功能预计将于2018年年底前上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简化转学业务申请材料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地应积极简化各类转学业务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手续,可通过学籍系统获取或核验学生信息的,原则上不应要求家长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各地应在此基础上取消纸质盖章环节,积极推进转学等学籍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办理。
四、保障学籍系统信息安全
强化学籍系统技术防护措施。为确保学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学籍系统升级后将不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仅支持通过省教育计算机网或省电子政务外网访问。同时利用“政务钉钉”,在登录、查询等关键操作环节采用双因素认证(见附件2)。
健全学籍系统安全管理措施。各地各校要落实学籍管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组织专门培训,强化风险与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学籍管理员安全承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应与本单位学籍管理员签订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明确安全职责,规范数据使用,确保信息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安全承诺书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学籍管理员承诺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保管,人员变动后及时重签并按程序上报。各地组织安全培训及签订安全承诺书情况(见附件4)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技术中心。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熙熙,电话:0571–88008826;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章骏杰,电话:0571–8800882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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