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3278 | 文件编号: 浙政教督〔2018〕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9-0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省第十一届兼职督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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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教督〔2018〕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高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兼职督学聘任办法》(浙教督〔2008〕1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省兼职督学推荐和聘任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8〕27号)要求,经各市、高校及相关单位推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和公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同意,决定聘任郑利敏等305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省第十一届兼职督学,聘期3年。
请省兼职督学于2018年9月20日前填写好《浙江省第十一届省兼职督学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稿、电子照片交由各市、高校、相关单位统一传送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方兴,电话:0571–88008827,邮箱:1054038454@qq.com。
附件:1.浙江省第十一届兼职督学聘任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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