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语言文字
索引号: 002482082/2018-03991 文件编号: 浙语办〔2018〕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8-2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浙江省“我爱诵诗文”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决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3 浏览次数: 150 字体:[ ]

浙语办〔2018〕9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经协商,由省语委、团省委、浙江广电集团共同举办的浙江省“我爱诵诗文”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决赛由金华市语委、市教育局承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并与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相结合,于2018年9月7日至9日在金华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共有48个节目入围决赛(见附件),请各地通知参赛学校和人员做好参赛准备。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小学组9月7日下午2:00—5:30,报到地点:金华市金城国际饭店;报到联系人:章毅,电话:0579–82469628,13857989180,酒店联系人:涂杨欢,电话:15957917495,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219号金城国际酒店。

中学组9月8日下午2:00—5:30。报到地点:和美·金磐大饭店;报到联系人:李芸,电话:0579–82469586,15958454427,酒店联系人:何亚男,电话:18057999858,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1699号和美·金磐大饭店。

2.彩排时间:小学组9月7日晚上6:30—9:00,中学组9月8日晚上6:30—9:00。

3.小学组领队会议时间:9月7日晚上7:00,请各设区市领队、各小学参赛学校领队参加。

中学组领队会议时间:9月8日晚上7:00,请各设区市领队、各中学参赛学校领队参加。

4.比赛时间:9月8日上午8:30—11:30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9月9日上午8:30—11:30中学个人组、中学集体组。

5.展演时间:9月9日下午2:30—4:00各组别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参加(与第21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各设区市语委办负责人参加。

领队会议、比赛活动地点均设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具体联系人:陈岩,电话:0579–82232505,13757966126。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分别组成参赛代表队,由市语委办公室(或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各参赛学校至少要有一名校领导参加。

2.确保安全。各参赛代表队和承办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活动期间要明确职责,采取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必要时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组织相关活动。要制订突发安全事件的防控和处置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四、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名称要用全称,节目名称和参加人员(集体节目人员限6人及以下)、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姓名填写准确,一经确认不再修改,以便于奖励证书的提前准备。报名表上请备注总人数(含司机),各代表队食宿事宜如有变化的请联系大赛会务组(联系人:李芸,电话:0579–82469586,15958454427),所有住宿人员务必带上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要带户口本)。

2.比赛场地背景墙为LED屏幕,请将节目需用器具(如话筒、台阶等)填写清楚,配乐统一使用MP3格式,LED视频统一使用MP4或MPG格式,配乐和LED视频需注明组别和节目名称,并于8月31日前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408546853@qq.com(联系人:陈雪亮,电话:13868088206),LED背景视频里不得出现与本赛事选手有关的文字、图片和LOGO等信息。

3.参赛节目对舞台如有特殊要求的,参赛学校可事先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协商,联系人:郑兰州,电话:13819982988。

4.参赛人员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报到时直接与酒店结算。



附件:1.浙江省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入围决赛名单

  2.住宿回执单

  3.示意图

  4.交通指南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上一篇: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二期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