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3991 | 文件编号: 浙语办〔2018〕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8-23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举办浙江省“我爱诵诗文”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决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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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语办〔2018〕9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经协商,由省语委、团省委、浙江广电集团共同举办的浙江省“我爱诵诗文”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决赛由金华市语委、市教育局承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并与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相结合,于2018年9月7日至9日在金华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共有48个节目入围决赛(见附件),请各地通知参赛学校和人员做好参赛准备。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小学组9月7日下午2:00—5:30,报到地点:金华市金城国际饭店;报到联系人:章毅,电话:0579–82469628,13857989180,酒店联系人:涂杨欢,电话:15957917495,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219号金城国际酒店。
中学组9月8日下午2:00—5:30。报到地点:和美·金磐大饭店;报到联系人:李芸,电话:0579–82469586,15958454427,酒店联系人:何亚男,电话:18057999858,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1699号和美·金磐大饭店。
2.彩排时间:小学组9月7日晚上6:30—9:00,中学组9月8日晚上6:30—9:00。
3.小学组领队会议时间:9月7日晚上7:00,请各设区市领队、各小学参赛学校领队参加。
中学组领队会议时间:9月8日晚上7:00,请各设区市领队、各中学参赛学校领队参加。
4.比赛时间:9月8日上午8:30—11:30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9月9日上午8:30—11:30中学个人组、中学集体组。
5.展演时间:9月9日下午2:30—4:00各组别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参加(与第21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各设区市语委办负责人参加。
领队会议、比赛活动地点均设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具体联系人:陈岩,电话:0579–82232505,13757966126。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分别组成参赛代表队,由市语委办公室(或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各参赛学校至少要有一名校领导参加。
2.确保安全。各参赛代表队和承办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活动期间要明确职责,采取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必要时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组织相关活动。要制订突发安全事件的防控和处置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四、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名称要用全称,节目名称和参加人员(集体节目人员限6人及以下)、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姓名填写准确,一经确认不再修改,以便于奖励证书的提前准备。报名表上请备注总人数(含司机),各代表队食宿事宜如有变化的请联系大赛会务组(联系人:李芸,电话:0579–82469586,15958454427),所有住宿人员务必带上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要带户口本)。
2.比赛场地背景墙为LED屏幕,请将节目需用器具(如话筒、台阶等)填写清楚,配乐统一使用MP3格式,LED视频统一使用MP4或MPG格式,配乐和LED视频需注明组别和节目名称,并于8月31日前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408546853@qq.com(联系人:陈雪亮,电话:13868088206),LED背景视频里不得出现与本赛事选手有关的文字、图片和LOGO等信息。
3.参赛节目对舞台如有特殊要求的,参赛学校可事先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协商,联系人:郑兰州,电话:13819982988。
4.参赛人员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报到时直接与酒店结算。
附件:1.浙江省第十二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入围决赛名单 2.住宿回执单
3.示意图
4.交通指南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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