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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8-0430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8〕23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8-1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8〕23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由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要求组织集中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般项目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于2018年9月14日12:00前完成对本校所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确认工作,并于9月17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请各高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并按时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上述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有违规申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停止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其他未尽事项,按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朱娅妮,姜毅,电话:0571—88008739,0571—8800897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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