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2738 |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教〔2018〕6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7-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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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教〔2018〕69号 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在首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及应用基础上,经各高校和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申报推荐、专家评审,认定浙江大学费少梅教授开设的《工程图学》等165门课程为首批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课程的建设质量。有关学校、教指委要按照《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创新,加强过程监管和经费支持,提高课程建设水平。鼓励师生通过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应用在线开放课程,不断提高课程育人的实效。
二、加强课程的规范管理。高校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审核、上线、评价考核、学分认定制度,加强课程和教学过程运行监管。开课教师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监测与评价。每门课程都要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在线课程的学习效果。高校要探索建立开课及组织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等激励机制。
三、加大课程的评价激励。省教育厅委托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通过网上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认定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课程质量下降、应用效果不好的课程建立预警及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省教育厅将对优秀教学团队给予激励,优先推荐课程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
四、今后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通识教育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尤其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或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课程的建设。鼓励跨校、跨学科共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鼓励高校及各教指委在省“一流学科”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同时,我们将采取“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持续推进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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