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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8-05068 文件编号: 浙学训〔2018〕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6-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一届浙江省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学训〔2018〕2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相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推动全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改革创新,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训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体〔2018〕3号)要求,经研究于2018年7月份举办第一届浙江省学生军事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生军事训练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着眼增强学生国防观念特别是海洋海防意识,做好高素质后备兵员训练储备工作,创新发展学生军事训练形式内容和模式方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训练营主题及营歌

主题:放飞青春   爱我国防

营歌:《时刻准备着》

三、承办单位

宁波军分区、浙江工业大学

四、时间、地点

时间:7月14日(周六)-7月21日(周六)

地点:宁波军分区教导队

五、参加单位和人员

由全省范围内推荐和遴选的18所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和12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中),选拔2017年入学的在校学生(原则上经过军训的)参加本届全省学生军事训练营。每所高校和高中选拔6人,男女生各3人。高校学生须非体育、公安等专业的学生。每所高校和高中各选派一名教师带队,并参加相应课目训练。参训人员合计210人,其中学生180人,带队教师30人。

六、主要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学

以强军目标重要思想和我国国防、海洋知识及海战史、周边安全环境为重点组织授课及考核。

(二)军事技能训练

组织学生进行队列、捕俘拳、行军拉练、识图用图、电磁频谱管控、轻武器操作、战术基础、核生化防护、战场医疗救护等方面训练及考核。

(三)现地观摩学习

参观相关部队和国防教育基地。

(四)军营文化活动

教唱军营歌曲,举办军营联欢晚会。

对训练营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有序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教学保障,由浙江工业大学聘请海军专家担负海洋知识和海战史讲座;从学生军事训练宣讲团专家库中遴选教员,担负中国国防、周边安全环境等军事课程授课。训练保障,由宁波军分区负责选派训练营干部、骨干,担负队列、捕俘拳、行军拉练、轻武器操作、战术基础、核生化防护、战场医疗救护等课目的教学考核和日常管理,温州军分区选派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1名骨干,负责女学员的教学训练和管理;由浙江工业大学负责选派优秀教师担负识图用图等课目的教学和考核,以及联欢晚会的策划和组织;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负责选派优秀教师担负电磁频谱管控课目教学。枪弹保障,宁波军分区负责训练及射击用枪弹的请领、保管、运输及保养,确保枪弹安全。车辆保障,由宁波军分区负责车辆保障和接送站。经费保障。学生军事训练营所需经费由省军区负责,从年度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统一规范。本次训练营实行军事化管理。除个人生活用品外,衣服装具(迷彩服、体能训练服、内腰带、作训腰带、迷彩鞋、袜子、臂章、行军背囊、挎包、水壶)、生活用品(被褥、脸盆、毛巾、牙杯、牙刷、牙膏、碗筷、拖鞋、一次性雨衣)由训练营统一保障。每所院校自带一面校旗。

(三)确保安全。各承办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做好安全预案。参训学员在出发前,各校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纪律教育。学生和带队教师报到时需上交参加保险证明(先由各单位自购,统一凭发票报销)和健康证明。

七、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于2018年7月7日前报浙江工业大学人武部,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88320608、13357165688,邮箱:155211762@qq.com。

(二)请各参加单位于2018年7月13日下午15:00前报到,报到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沿山村宁波军分区教导队(宁波镇海爱密丽农庄对面)。


附件:1.浙江省第一届学生军训练营总体安排

  2.浙江省第一届学生军事训练营院校名单

  3.浙江省第一届学生军事训练营报名表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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