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5067 | 文件编号: 浙学训〔2018〕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6-2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18年高校学生军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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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学训〔2018〕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嘉兴、绍兴、金华、丽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3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训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体〔2018〕3号)精神,按照2018年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8年我省高校学生军训计划(第一批)下发你们,请相关高校和单位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军训中要成立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机构,并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凡开展学生军训的高校都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如《学生军训守则》《军训例会制度》《军训安全制度》《学生军训管理制度》等。军训期间,学校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等要切实履行职责,掌握军训过程和动态,加强与军训教官的协调,及时化解军训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过程管理
高校要会同帮训部队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及时针对高温、暴雨等情况,调整军训活动计划,当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的情况时,一律不得组织军训。军训开始前,学校要对参训学生进行必要的体检,对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原则上只安排军事理论学习和观摩军训活动。同时,各校要进行训前教育动员,教育师生团结友爱、遵守纪律、尊重教官、文明礼貌。军训中,要针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特点和环境、气候等因素,科学组织,循序渐进,控制训练难度和进度,不得随意增加训练内容、随意加大训练难度、随意提高训练标准。要切实加强军训期间饮食卫生、医疗保障工作,严防中暑、食物中毒。学校要积极做好帮训官兵的生活保障,保证军训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军地协调联系
各高校要主动加强与承训部队及军事机关的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生军训任务;要会同帮训部队共同把好帮训教官的选择关,并做好训前教育和培训。各警备区(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武部要从民兵教官队伍中择优遴选帮训人员,军训期间指定1名干部带队负责;要根据属地高校军训教官需求情况,预留一定数量的民兵教官,做好帮训部队因任务冲突无法按计划承训时的接替补位。在军训过程中发现帮训教官有不符合要求或者违反纪律、规定的,要及时通报帮训部队,及时进行调换。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信息报告工作
学校在军训中发生各类安全事件后,要按规定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
已上报未批复的高校学生军训工作计划,根据各军种部队批复进度,另作补充通知。
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蔡李镜,电话:0571–87342124。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沈叶庆,电话:0571–88008879。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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