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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8-05065 文件编号: 浙教办体〔2018〕4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5-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体〔2018〕49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经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商定,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确定演出单位和节目场次,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及戏曲进校园活动。现将年度演出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为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少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要以全体学生为对象,通过普及高雅艺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校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时,要兼顾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让更多学生成为高雅艺术的受益者。

(二)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活动的内容均应是古今中外相关艺术领域的经典作品或优秀艺术成果。各艺术院团演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要提升活动的艺术品质,引导青少年学生接受优秀文化艺术的熏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要求

(一)演出时间:2018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时间为2018年7月—2019年6月,共安排演出153场,主要覆盖全省各高校。各节目场次具体演出时间由学校与演出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二)观众组织:每场学生观众不少于600人,学生要有代表性,来自不同专业和各年级。

(三)活动程序:演出前宣讲纪律和礼仪要求,督促学生认真践行。请到场的学校领导讲话,宣讲活动目的和意义。演出过程中,演出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与学生观众互动的环节与内容。

(四)调查反馈:实施活动过程动态管理,演出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演出效果,报告现场演出情况,对演出单位和学校进行双向测评。

四、组织管理

(一)各高校。

1.按照活动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机构及联系人,充分发挥学校宣传部门、团委、学生工作部(处)、艺术教育中心、学生会、学生艺术社团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年度演出计划,积极主动与演出院团联系。各高校应在本年度演出计划下发后一周内,与来校演出单位取得联系,商议确定具体演出时间及有关事宜。为方便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已建立“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QQ群(群号:661282224),请各高校联系人加入(每校1人),并留意QQ群里发布的相关信息。

2.将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列入学校年度艺术教育工作和学生艺术活动计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演出活动。2018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的院团和节目均是经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确定,并与各演出单位签订演出合同。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或推迟院团到校演出。如确需变更演出计划的,学校应提前出具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

3.组织好学生观众,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为院团演出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保障,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4.综合运用校内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报道,重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大力发动和宣传。根据院团提供的相关资料,印制节目单、海报、门票等,发布推送演出信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5.及时总结、报告反馈意见。协助演出单位做好《演出服务质量回访单》填写和盖章,对演出场次进行验收和监督。认真负责、如实客观地对院团演出情况和节目质量作出评价,在每场演出结束后一周内向省教育厅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校报送材料和反馈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招投标和院团节目安排的重要参考,如不及时按要求反馈则不安排学校下年度的活动。相关报送材料格式文件可在“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QQ群中下载。

(二)各演出单位。

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相关部门或专门人员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具体工作。落实所承担的演出场次和任务,按照合同相关要求,组织演员赴学校演出。演出的节目须与计划安排相一致,演出时间、主演人员等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演出的安全工作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

2.指派专人对接学校,密切与学校联系,及早确定每场次演出的具体时间和场地条件需求。演出日期一经确定不能单方面改动,以确保演出活动正常进行。未经省教育厅同意,各演出单位不得自行增减、变更演出场次和节目,不得随意在其他演出活动中使用“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名称。

3.提前向学校提供节目单、院团简介、演员介绍等资料,协助学校做好宣传工作。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和欣赏水平,认真做好讲解和普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演出质量。

4.积极指导高校学生艺术社团辅导排练和演出,帮助高校学生艺术社团提高水平。

5.认真总结演出情况,及时反馈演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客观地对学校在观众组织、沟通联络、保障措施等各方面工作作出评价,在每场演出结束后一周内向省教育厅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演出单位的反馈意见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安排活动的重要参考。

五、经费管理

1.各演出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国家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各演出单位要严格根据计划开展活动,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合同外演出场次,不予支付费用。有关差旅、食宿、劳务补贴等由演出单位自支。


附件:1.2018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计划

  2.2018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院团联系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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