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2552 |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科〔2018〕2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4-2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黄洪等3位同志为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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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科〔2018〕28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选派浙江工业大学黄洪、宁波大学李和生、浙江传媒学院梁冲海等3位同志作为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时间为3年。
请各有关高校切实做好援疆教师的服务保障工作,解决落实好援疆教师的生活及相关待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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