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440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3-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转发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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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办〔2018〕130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开创新时代孔子学院发展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我办将启动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4月2日
二、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1)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发送。同时,请将本单位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汉办师资处。直属高校直接递送。同时,请将本校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汉办师资处。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4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请及时通知相关教育局、学校,组织报名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至少按1:2比例推荐合格教师人选。总部将对各中方合作院校推荐、入选外派教师情况作为参评先进中方合作院校,继续申办或承办孔子学院的前提条件。
本通知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梁征、赵燕清
电 话:010-58595908/5902
传 真:010-585959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100088
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25号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2号楼
联系电话:0571-81959603/81959253
联系人:张宇 包亮
监督电话:010-58595956
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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