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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高等学校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切实优化教育服务,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现就推进我省高校“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按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到学校各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深化高校“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业务协同,着力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服务,使师生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学校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各高校要强化“用户”意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管理理念,减少审批事项,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校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师生关注度高的事项中率先突破,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部门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系统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以学校“小微权力清单”为基础,对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到学校各部门办事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制订校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办事要件,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3.功能互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坚持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功能互补,推广集中统一办理、协同办公模式,推动实体校务服务大厅和校务服务网融合发展,突破时空限制,整体提高网上办理水平,实现师生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面梳理公布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到学校各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校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高频校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前80%的事项)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2019年6月底前,实现80%以上的校务服务事项(特殊要求的事项除外)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全部高频校务服务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到2019年底,实现全部校务服务事项(特殊要求的事项除外)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并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其中50%以上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校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掌上办事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加快校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完成对学校“小微权力清单”的系统梳理,精简归并后形成校务服务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统计办件量占总办件量前80%的高频校务服务事项,锚定重点工作目标。参照《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B33/T2036.1—2017)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GB/T36114—2018),对校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结合校务公开,构建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校务服务事项数据库。

(二)实现校务服务事项数据共享。借鉴政府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的经验做法,组织数据来源部门编制校务服务数据目录,推动学校行政办公、财务管理、学生工作、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部门建立数据仓,不断充实校务服务大数据。

(三)推进校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利用跨部门业务协同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出减权放权、联办合办等优化办事流程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减少前置条件、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间,有效避免师生在办事过程中重复填写表单和重复提交证明。

(四)完善统一校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学生事务中心迭代升级,加快现有校务服务系统整合,建立满足“一网、一门、一次”要求的“一站式”校务服务大厅和校务服务网。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快递送达”和“跨部门一件事情联办”改革,通过设置网上办理体验区、无人自助终端、智能自提柜等自助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校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

(五)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校园。推动师生到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进校园,推进部分政务数据向高校有序开放,加快校务服务网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无缝衔接,实现校内校外“一网通办”。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扎实建设“清廉学校”具有重大意义。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行动,学校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校要抓紧成立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制订时间表、任务书,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其他部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形成合力,工作专班成立文件、校务服务事项目录、高频事项目录等有关材料于2018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各校要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学校,要启动追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有关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进展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师生预期、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创新师生参与机制、拓宽师生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跑改办。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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