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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8-04588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8〕1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8-01-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8〕10号

各省属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按照《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浙财企〔2017〕107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国资财评〔2017〕34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填报范围

省属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

二、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浙财企〔2017〕107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国资财评〔2017〕34号)要求填报,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基本填报单位为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汇总(合并)单位应将纳入汇总(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实行全级次上报。

(三)财务决算数据,以纸质材料加电子材料形式报送资料。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以电子材料形式报送资料。

财务决算数据纸质材料的报送清单格式如下:

1.2017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

2.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重大事项说明、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及有关工作建议;

3.本单位工作总结。

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印章,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

电子材料包含: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本单位工作总结电子文档。

(四)为便于年度间数据的对比、分析和利用,请各单位在数据汇总报送时将电子材料数据包统一命名为“2017单位名称+财政/国资”。

(五)请各单位尽快加入浙江高校厅直属决算联络群(QQ群号:216951104),以便日常工作联系。填报软件、编制参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见群文件通知。

三、其他

(一)省教育厅将于2017年3月10日左右组织决算和统计报表分组汇审会,报送材料请于汇审会现场提交,分组汇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布置、严格审核,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联系人:杨洪敏,电话:0571–87024158;统计数据技术支持:占芳芳,电话:0571–87070934。

(三)请各单位明确本统计工作负责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填写《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部门和人员名单》(附件1),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发电子邮件至2001057@qq.com。


附件: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部门和人员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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