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8-04294 |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科〔2018〕2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8-01-1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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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科〔2018〕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创新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并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认定中国美术学院“媒体艺术创新与策划创新团队”等27个创新团队为第一批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现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批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各依托高校要加强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团队发展空间,提升团队建设水平,规范团队过程管理,落实团队建设经费,支持创新团队建立健全有利于学术创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要以《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为主要依据,完善考核和评估,推动各创新团队实现建设目标。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情况报告书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提升创新能力。各创新团队应紧紧围绕科技前沿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团队自身建设,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不断提高服务创新强省建设的水平。要进一步凝练主攻方向,聚焦核心任务,突出优势特色,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力量,加大标志性重大成果的培育力度,全面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集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关键在人才。各高校要把创新团队作为引育人才的重要基地,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集聚一批创新人才。各创新团队要按照产教融合的要求,积极发挥在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引领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衔接,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创新创业型人才。
各高校要加强对创新团队工作业绩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创造、支持创新、关爱人才的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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