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034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7〕237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9-2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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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7〕23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
一、抓好学习宣传,充分认识加强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康是青少年发展的基础。加强高校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健康中国、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正在成为影响学生健康的危险因素,健康教育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高校务必充分认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贯彻落实《指导纲要》为契机,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深入宣传《指导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确保《指导纲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协同促进工作机制。各高校要树立“大健康”“大体育”“大卫生”的理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等政策文件要求,明确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健康教育相关问题。要明确牵头部门,完善学校教务、学工、团委、后勤、卫生机构等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计划性和有序性。要坚持“健康第一”,促进德育、智育、体育和健康教育在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方法、课外活动、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切实把健康融入高校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常规工作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与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疾控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指导推进高校健康教育工作。
三、加强组织保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各高校要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按照《指导纲要》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安排必要的课时、确定相应的学分,依据“问题导向与健康需求相衔接、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相促进、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协调、维护个体健康与增强社会责任相统一、总体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五项原则,围绕“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知识领域开好健康教育课、做好健康教育宣传。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育人作用,创新形式、落实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发挥学生社团作用,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学生加强自身健康管理的综合技能。各高校要加强教学能力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健康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开展教学研究,开发建设健康教育网络课程、慕课、微课等教学资源,增强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健康教育的条件保障,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好公共体育和卫生设施,创设健康的校园环境。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教育部要求,适时对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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