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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028 文件编号: 浙教体〔2017〕6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7-1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体〔2017〕6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校美育教学水平,推动戏曲文化在学校的传承发展,决定在全省学校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实施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培养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增强学生戏曲艺术素养和审美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总体目标

按照精准发力、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采取示范先行、全面推广的工作方法,坚持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2017年开始实施全省“戏曲进校园”工作,2018年全面推开,实现全省全覆盖,所有大中小学校学生每年免费欣赏一场戏曲演出活动,形成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主要内容

(一)上好一堂戏曲知识课。将戏曲知识引进音乐课堂教学和艺术教育活动中,加大戏曲课堂教学力度,加强资源共享,利用戏曲教学课件和网络教学,指导、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发编写戏曲类选修课程和教案。依托校园网络、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信息化手段,把优质戏曲教育资源输送到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偏远农村中小学校。通过网络、精品课程等渠道和形式,向全省师生积极推荐优秀的教材和教案,形成戏曲传承教学的第二课堂。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有一定学时戏曲知识教学内容,让学生了解、掌握戏曲知识,感知戏曲艺术魅力。

(二)选创一批戏曲经典剧目。精选一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适合学生欣赏、易于学唱的戏曲经典曲目、名家唱段,在大课间、主题班会以及课余时间播放。高校艺术社团要根据学生的欣赏特点和进校园演出的要求,创排一批反映现实题材、时代特征和校园生活的戏曲剧目,改编一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学生观看的青春版、校园版经典剧目。

(三)免费观看一场戏曲演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邀请高水平的戏曲专业院团、群众组织、学生社团、知名票友和文艺志愿者等,通过流动舞台车进学校、演出小分队进校园等方式,把优秀戏曲剧目送进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增加戏曲节目的比例,吸收越剧、绍剧、婺剧等优秀的地方戏曲院团参与演出,为学生提供更多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机会。有条件的学校要有组织地安排学生进剧场观看演出,逐步实现每校每年免费观看一场戏曲。

(四)开展一次校园戏曲展演活动。在全省大学生、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活动中增加戏曲节目的比例,并与其他戏剧类节目分开,独立评定奖项。各市、县教育局在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时,也要相应增加戏曲节目的比重,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置戏曲项目,组织戏曲专场展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校园、校际戏曲表演活动。深入挖掘地方戏曲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

(五)举办一次戏曲培训活动。在音乐教师专业培训中,增加戏曲的内容。依托高校、专业艺术院团的专家,举办面向音乐教师的戏曲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教学技能。鼓励聘请戏曲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退休戏曲工作者、优秀戏曲票友等担任学校戏曲辅导员,确保每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戏曲知识讲座,传授戏曲艺术精粹。

(六)建设一批戏曲社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所在地区戏曲剧种现状和学生戏曲爱好、专长实际,建立不同剧种的学生戏曲兴趣小组或社团组织,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戏曲知识、参与戏曲排演等活动,激发学生对戏曲艺术的兴趣爱好。为校园戏曲群体和个人提供学习交流平台,推动校园戏曲兴趣养成,并鼓励开展校际交流合作。

(七)创建一批特色学校和实践基地。各地各校要加强课程建设、戏曲演出、普及教育、社团建设、特色活动、成果展示、辐射带动等内容建设,定期开展戏曲进校园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创建一批以戏曲为特色品牌项目的艺术特色学校。要积极与戏曲院团、戏曲群众组织、高校艺术社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中小学校共建戏曲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学校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校、非遗传承基地等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强化举措,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作,大力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加强与文化、财政、演出院团等部门沟通协调,妥善细致做好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戏曲文化艺术,让全体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我省“戏曲进校园”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效。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和师生特点,以学校艺术教育为载体,充分结合、利用好当地的戏曲资源,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活动课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学练,鼓励、引导学生收看戏曲类电视节目,学习戏曲艺术及有关知识,创建学校戏曲特色。

(四)加强督导,保障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戏曲进校园”活动日程安排,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活动评估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做好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在组织、观看演出时,要提前做好各类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圆满完成。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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