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校园安全管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605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6-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7〕16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支(大)队:

为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17〕22号)要求,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度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3日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全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体验馆)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浙江消防在线、《消防与安全》杂志等媒体将开辟专栏择优刊登。

(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在全省安全教育精品课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层层征集遴选,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专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各地推荐课件和录像将在“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供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老师新学年开学时选用(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择优参加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由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消防杂志社、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承办。各地要在暑期放假前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小学、幼儿园的小朋友参加。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将从中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国评选(具体方案见附件2)。届时,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集中展出并结集出版。

(四)发动中小学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本次大赛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承办,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竞赛内容出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消防安全》,分四个学段进行: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参赛者按所在学段参与竞赛答题,根据成绩评出省级优胜奖(分学段),参加全国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等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期间,各地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消防站、消防科普体验馆对外开放每周不少于3次,各学校可鼓励家长自行带孩子参与消防实践活动。高中学校要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暑期气温炎热,是各类火灾事故高发期,历来是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时期。各地要坚持以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消防教育为抓手,总结往年实践经验,加大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从而带动社会公众有效提高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逃生自救能力。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制定暑期教育计划,定期会商沟通,共同解决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难题,形成工作合力,掀起阶段性的宣传教育高潮。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校园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中,与本次专项行动重复的内容,各地可结合实际有选择地组织实施。各地消防部门要将该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工作检查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助教育部门、学校加强策划组织和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开展宣传教育所需场所、资料、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完成专项行动主要工作任务,并将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内容。

(三)强化督导,建立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县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定期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此次专项行动总结,请各设区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于2017年9月15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曹建国,电话:0571–88008834;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邵琦,电话:0571–85863599。


附件:1.2017年度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2.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浙江赛区评选方案

  3.首届全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6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