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校园安全管理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6053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7〕155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6-2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 75 字体:[ ]

浙教办函〔2017〕15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了解各地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全面有效防范我省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对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省教育厅组织专项检查组抽查全省四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检查2个县(市、区),2个镇(街道)及4所学校。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全面了解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校园周边及山塘水库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3.实地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重点了解有无通过多种形式把防溺水安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教育部门及学校有无主动和水利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

4.实地查看各镇、街道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暑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5.省检查组:由省教育厅抽调相关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组成。

四、问题整改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全省检查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汇总各地材料将检查情况上报省领导,根据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研究进一步的强化管理措施。

五、检查报告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汇总所属县(市、区)情况后于2017年7月2日前将本市总结(包括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建议等)报省教育厅校安处。

联系人:曹建国

电  话:0571-88008834(传真)

邮  箱:jyt88008835@163.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