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396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5-0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语委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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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是指导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分工方案是对规划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省语委成员单位,市、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遵循“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深入学习领会,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根据本行业(系统)、本地实际,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责任,齐心协力,确保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和实现。
《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表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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