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2527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7〕11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5-1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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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7〕114号 各省属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我厅下达的《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分配指标根据各校专任教师数、近几年入选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相关文件和附件请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查看下载。 联系人:肖文华、张惠平,联系电话:0571–88008820、88008865,电子信箱:107953652@qq.com。
附件: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指标分配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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