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020 文件编号: 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2017〕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4-0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第一次秘书长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7号)精神,为保证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教育部同意,决定在杭州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第一次秘书长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

2.研究各省(区、市)代表团参赛事宜;

3.考察场馆建设情况;

4.进行足、篮、排球等项目比赛抽签。

二、会议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26日,会期两天(4月25日全天报到,4月27日离会)。

三、会议地点

之江饭店(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

四、参会人员

教育部体卫艺司、学生体协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担任运动会代表团秘书长各1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运动会筹委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2.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微微;电话:0571-81961806;13868130809;传真:0571-81961806。


附件:会议回执

 

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