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934 | 文件编号: 浙政教督办〔2017〕9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03-2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等级幼儿园评定和复核信息录入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核查系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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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教督办〔2017〕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级幼儿园评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6〕2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等级幼儿园的评定与管理工作,全面建立对等级幼儿园的评定追溯和核查机制,特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将所辖等级幼儿园的评定和复核信息,录入到“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核查系统”,做到每个等级幼儿园的评定和复核有数据、有图像、有责任人。
为保证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无误,现将信息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范围:2014年以来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等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和复评复核信息。
二、登录浙江省教育督导评估系统(网址:ddpg.zjedu.gov.cn),点击“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核查系统”进入。
三、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核查系统录入时间为4月1日至 4月30日。
四、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17年4月1 日之前上报一名负责本市或县(市、区)信息录入的管理员到省教育厅督导处进行登记,由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上报(见附件)。管理员负责本市或县(市、区)信息录入、信息审核等事项。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核查系统用户名、登录密码及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录入,务必做到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今后,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发展水平监测、学前教育各项督查等将直接采信该系统数据信息。
联系人:施盛杰,电话:0571–88008827,手机:13616592778,传真:0571-88008892,邮箱:313986617@QQ.com。
附件 :管理员信息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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