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01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7-02-2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体〔2017〕1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大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质,全面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及我省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重点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要着力推动戏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重点抓好各类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

二、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浙江农林大学、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成立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见附件)。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和部分高校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活动项目和形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精神,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四大类。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其中,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参照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方案进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征集报送。

四、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征集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3月至6月下旬)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

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制订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部署有关工作。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可组织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专场展演和美术展览,举办专题讲座、文艺汇演以及邀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1项艺术活动。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高校举办学校艺术节,通过开展上述活动,评选出本校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省级活动。

第二阶段(2017年7月至11月)为省级评比阶段,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评选。省组委会通过录像评比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省级现场展演活动。在2017年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期间,将结合相关工作,对各高校艺术教育成果进行考核,加强省大学生艺术团建设。为迎接2017年在我省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还将结合艺术节现场展演,联合有关单位,组织举办系列艺术演出和宣传活动。现场展演及有关活动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为参加全国展演阶段。遴选我省各项目优秀作品、节目和论文等,参加2018年4月由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集中展演活动。

六、评选办法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各奖项均由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1.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高校发动和参与面广,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和音像材料等。

2.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等,视上报节目数量、质量、现场展演水平、评审意见等情况最终决定奖项设置与获奖数量,由评委专家评选各项目一、二、三等奖。校园十佳歌手分设校园十佳歌手奖(包括最佳男歌手奖、最佳女歌手奖、最佳组合奖)、优秀歌手奖。

3. 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校园十佳歌手限1名,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限1名,其他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组织领导及宣传

本次艺术节在活动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艺术节活动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与文化校园建设紧密结合;把以美育人和学生个性发展紧密结合。按照规定要求,制定细化方案,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届艺术节活动圆满成功。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专题网页,利用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为艺术节活动的深入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