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7-02546 |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科〔2017〕84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7-12-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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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科〔2017〕8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暨开展相关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57号)精神,经学校及导师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浙江工业大学蒋惠琴主持的《基于公平与效率的省域间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研究》等140个项目列为2017年度高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见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杨国靖主持的《面向低碳城市污水处理的内聚物驱动后反硝化技术的研究》等232个项目列为2017年度高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见附件2);台州学院赵学峰主持的《罗宾逊·杰弗斯戏剧研究》等7个项目列为2017年度高校境外培训“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见附件3)。
组织实施高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是加强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并作为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项目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访学(访工)教师要按照立项要求在导师指导下抓紧研究与实践,在访学(访工)结束时或项目结题时向所在高校提交一式3份结题报告(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经所在高校考核汇总后统一上报。报送地点: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郑晓红、王昱,电话:0579–82282448、82282447;传真:0579–82282917,E–Mail:gpzx@zjnu.cn,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100号信箱,邮编:321004。
附件:1.
4.浙江省教育厅高校访问学者(境外培训)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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