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50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09-19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关于举办全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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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网信办等部门印发的《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我省决定于9月第三周开展以“共建共享共治,安全文明守纪”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举办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全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共建共享共治,安全文明守纪”。发动全省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的兴趣,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升网络文明素养。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浙江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具体活动由浙江教育报刊总社承办,省教育厅办公室、宣教处、基教处,浙江教育技术中心等处室(单位)参与。
三、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全体学生;各高校要发动大学生参加教育部思政司组织的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四、参赛办法
1.活动采用知识竞赛的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题目包括信息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均为单项选择题,共35道。试题于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教育之江”、浙江教育报刊总社“中学生天地”微信、“小学生时代”微信以及9月21日浙江教育报上,竞赛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2.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发动所辖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集中答题。
五、评奖办法
设立组织奖110个,每个设区市教育局可推荐组织奖10个;设立中小学参赛学生个人奖,一等奖110名、二等奖220名、三等奖330名,每个设区市教育局可分别推荐10名、20名、30名中小学生。各奖项具体推选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自行确定。以组委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活动组委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校及师生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组织奖、个人奖名单于2016年10月9日前报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联系人:俞沁、童抒雯;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电话:0571–87778109;邮编:310012;邮箱:zxxssjs@163.com。
浙江省校园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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