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98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07-26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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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按照省“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总体部署,2016年举办浙江省“兰亭奖”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本次比赛由杭州市大禹路小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二、比赛主题 1. 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展现广大中小学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两美”浙江和法治浙江蓝图抒情,实现“中国梦”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 2. 紧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统经典诗词等),展示中小学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1.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 2.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剪纸等,尺寸一般不超过铅画纸对开。 3.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4.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造型设计(含陶艺、雕塑)。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铅画纸对开,立体设计长、宽、高的尺寸均不超过50cm。 四、奖励办法 通过初评、复评,各项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数量。 作品由各市按项目推荐。每个项目具体数额分配如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每个项目各30件,其他市每个项目各25件,义乌市每个项目各10件,省直属每个项目各5件。 (二)作品要求。 美术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每件作品限作者2名,《作品标签卡》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立体作品要注意运送安全。 (三)有关说明。 参赛美术作品均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市教育局严格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作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杭州市大禹路小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兰巷2号,邮编:310023。 报送作品联系人:杨付盈,电话:0571–88908810,手机:18258286214,电子邮箱:61544518@qq.com。 省教育厅艺教委联系人:李永正,手机:13588418638,咨询电话:0571–88008736。 七、展览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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