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03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06-03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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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6〕8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据气象预报,我省又将迎来一次强降雨过程,由于我省近期降雨明显偏多,部分水库河网水位较高,山体土壤水分饱和,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省防指已于1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高考即将来临,做好近期防汛工作对于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十分重要。为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演练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浙防指办〔2016〕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各高考考点尤其要做好充分准备,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完善高考期间应对灾害天气预案,确保考试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广泛参与、讲求实效”的原则,在近期认真组织演练或模拟推演。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根据省防指要求,于2016年7月5日前将演练活动总结、演练照片或影像等资料报省教育厅校安处(邮箱:jyt88008835@163.com)。 二、汲取以往受灾教训,加强隐患排查 各地各校要汲取近年来本地、本校受暴雨、台风等灾害天气影响的深刻教训,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疏通排水管网,加强对泵站等防汛设施的维护。各高校要重点关注校舍、在建工地、供电设施、校园周边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内涝。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洪涝、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处置经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整治安全隐患,科学应对灾害天气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尽可能降低学校财产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以防范灾害天气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防范洪涝、台风、雷暴、泥石流等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宣传防汛防台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做好学生停课、调课等相关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通畅,一旦发生险情,要根据紧急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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