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5710 | 文件编号: 浙教办职成〔2016〕63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05-2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 ||||
|
||||
浙教办职成〔2016〕63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通过验收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反馈的专家组验收意见,抓紧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要加强研究,积极推进学校“后示范”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暂缓通过的学校要深刻查找原因,根据省教育评估院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落实,并在今年下半年接受复验。若复验未通过,将取消省级示范校资格,不予挂牌。
三、前期申请延期验收的慈溪职业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要根据建设任务书抓紧建设,原则上要求在今年下半年与省级第二批示范校同期验收。今后,原则上省教育厅不接受学校申请延期验收。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所辖中职示范校建设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指导和监管,切实帮助示范校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校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