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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248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05-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人〔2016〕75号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省部属高校:

为表彰奖励在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民教师,促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1998年以来我省开展了“浙江省功勋教师”评选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起到了巨大的激励作用。根据全国评比达标协调小组批复,经省政府同意,自本届起将“浙江省功勋教师”更名为“浙江省杰出教师”,获奖个人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个人奖金5万元,并决定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浙江省杰出教师”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评选表彰“浙江省杰出教师”15名。

设区市各推荐2名人选,其中:校长(书记)不超过1名;义乌市推荐1名;省部属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三、表彰奖励

“浙江省杰出教师”由省政府发文表彰,获奖个人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个人奖金5万元。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成“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级教育、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向教师、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浙江省杰出教师”的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推荐人选须经民主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市地在推荐时要把本地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纳入推荐范围,统筹推荐教师的学段结构。推荐人选须在任教学校校园网、县(市、区)和设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逐级公示;省部属高校推荐人选须在本校校园网公示。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每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设区市和省部属高校最终上报的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后,报省政府审批。

“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是我省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从严把关,将最优秀的教师选拔出来。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和省部属高校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评选推荐报告(包括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及以下材料报送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袁沉,联系电话:0571–88008938),电子稿可附U盘或E–mail至72443348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一)《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纸质稿一式15份,附电子稿;

(二)《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纸质稿一式1份,附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以Excel格式上报);

(三)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稿一式15份,附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近期2寸证件照及3张工作照,电子稿按照“市地/高校—姓名”的格式命名;

(五)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篇/部)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稿一式1份。

有关表格可从“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下载。

 

附件:1. 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

2. 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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