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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999 文件编号: 浙教办体〔2016〕11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12-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6〕11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39号)要求,在各校自主申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公示,杭州市行知小学等367所中小学校认定为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足球特色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持续推动发展

各特色学校要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全国校园足球特色试点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校足球工作计划方案,深化教学、训练改革,广泛开展足球竞赛活动,强化条件和安全保障,保持鲜明特色,积极发挥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普及示范作用。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把特色学校建设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建设和支持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发挥特色学校带动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进本地区全区域范围内的校园足球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测,实施动态管理

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特色学校工作管理办法、评估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质量监测制度。特色学校要开通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色学校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定期实施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特色学校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并予通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相关活动为足球特色学校组织授牌,广泛宣传。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沈叶庆;电话:0571–88008879。

 

附件:浙江省2016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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