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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0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12-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授予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平安校园”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综委校园专项组〔2016〕4号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根据省平安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的规定要求,经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申报,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组织省、市平安办(综治办)、公安厅(局)以及有关高校专家对2所学校到校进行考评。通过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消监控室、门卫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训室等重点区域和部位,问卷调查,模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环节,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评。

经考评,2所学校均已达到授予“平安校园”称号的要求,且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落实了整改措施,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授予2所学校“平安校园”称号,并分别评定等级为3A。


 

 

浙江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6年12月14日


 

 


 

浙江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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