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574 | 文件编号: 浙教计〔2018〕7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10-3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学校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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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计〔2016〕125号 各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教计〔2016〕50号)和《独立学院验收工作办法》要求,在举办者同意、独立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现予公布。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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