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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8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10-1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温州市洞头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督导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浙教督室〔2015〕13号)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5日至6日对温州市洞头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进行了督导评估。

评估组认真审阅了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申报材料,听取了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汇报,查阅了佐证材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对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对校长、教师以及学生进行了随机访谈,并分4组实地考察了所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成人文化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共25所,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中42项指标逐一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同意评估组的如下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果

(一)教育基本情况:现有16所公办中小学,其中高中段学校2所、初中6所、小学8所、在校生10355人。幼儿园18所,在园学生2763人。文技校6所。全区在编教职工1043人,专任教师915人,专任教师中中级以上职称648人。

(二)指标认定情况:前41项指标中,33项为达标,8项为基本达标(指标3、8、12、16、17、23、37、38),无不达标项目。第42项改革创新(附加分部分)指标经过审核不予加分。综合评估认定得分为897.5分,高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850分的要求。

(三)基本达标指标的认定情况说明:

1.第3项指标说明: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以上;③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的90%及以上,或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的95%及以上,且做到第一条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洞头区2014小学、2015年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未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2.第8项指标说明:标准化学校比例高(40分)

指标认定办法: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的为达标;达到8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全区14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已完成省标准化学校创建12所, 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85.7%。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3.第12项指标说明:落实“减负”责任(25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各项“减负”规定,严格遵守6项严格规定,并建有相关工作制度;②严格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6条禁令。以上全部做到的为达标;近1年内只有不超过2所学校有违规情况或全区域内仅发生2件有效投诉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根据访谈发现,有个别学校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较重、公布考试排名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4.第16项指标说明:公开教育信息(15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建有教育政策、招生政策、重大教育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制度;②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且方便群众查阅;③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招生、收费、招聘教师等,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操作。以上三项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情况反映,群众对教育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希望区里建立一个固定的消息发布平台,同时在出台教育重大政策前能更广泛地征求意见。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5.第17项指标说明:强化教育督导(15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教育督导人员配备到位并有必要的工作经费;②按规定设立督学责任区,各学校都配有责任区督学,且责任督学公示牌挂在醒目位置;③责任区督学职业素养良好,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并有相关记录。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有两项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根据实地检查发现,督学责任区制度没有很好落实。部分学校未在醒目位置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有悬挂的学校公示牌也没有按照省厅要求在2015年12月底前更新到位。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6.第23项指标说明:班额控制合理(40分)

指标认定办法: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且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为达标;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洞头区实验小学二年级有6个班级班额超标,其中3个班级超2人,另3个班级分别超3、4、5人。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鉴于控制班额工作政府作出限期(2016年秋季入学)整改到位承诺,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7.第37项指标说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以上;②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根据最近一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洞头区小学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是96.33%,初中是89.16%,初中低于比例下限;义务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为97.2%,超过比例上限。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8.第38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②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最近一次洞头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累计合格率为96.06%,低于97%的指标上限;2014年浙江省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洞头区合格率为89.63%,低于90%的指标上限。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基于上述意见,温州市洞头区达到了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要求,予以通过。

二、督导评估意见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洞头区委、区政府在财政难、地形散、基础小的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整体谋划教育,整体提升水平,很多举措值得肯定。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2008年就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13年又制定了《洞头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责任部门担任成员单位的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时落实了各部门的责任,使得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卓有成效。在区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近三年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2亿元,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全区学校塑胶运动场覆盖率达100%,标准化图书室和标准化实验室创建率达100%,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达到100%。

2.大力推进教师交流,确保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早在1994年,就酝酿出台了《洞头县中小学教师岛际交流实施意见》, 2010年推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试行意见》,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县城学校向农村学校带编流动。2013年又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试行意见》和《洞头县教职工流动意见》,创新了教师流动机制,将教师流动分为服务型、优化型、交流型三种,进一步推进教师交流工作。在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确保住房公积金、医保费用等及时到位的基础上,对农村海岛的教师给予力度较大的离岛补贴,并在评优评先等政策上向其倾斜,保证他们安居乐教。从座谈和访谈情况看,教师校长普遍反映良好,爱岗敬业,幸福指数较高。

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特色创建成效显著,2011年,洞头县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引领学校从挖掘海洋特色切入,综合分析学校的办学条件和传统优势,规划了一条从特色项目——特色品牌——特色学校的发展之路。目前,全区18所公办学校创成特色项目28项,特色项目学校覆盖率达90%。社团活动形式多样。学校能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努力改善社团活动设施,完善社团活动课程体系。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学生参与率高。校本教材特色鲜明。全区每年投入约50万元,用于学校特色课程开发等项目。学校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发了一批贴近学生生活,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的校本课程资源。

4.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努力确保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民工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洞头区坚持“两个为主”方针,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妥善安排新居民子女就近、免试、免费入学,三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共接收入新居民子女3210人次,实现了入学率和公办学校就读率的两个100%。为“三残”儿童入学创造良好条件。区政府按照普通中小学15倍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培训特教教师。检查所到的大门镇、鹿西乡等农村偏远学校都设置了智障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了特教兼职教师。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评估组意见,向温州市洞头区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尽快弥补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足。实验小学二年级有6个班级班额均超过45人,占全区小学二年级班级数的23%。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承诺,充分考虑城镇化趋势和二胎政策所带来的各种人口变化因素,将新增教育资源主要配置在城区或中心集镇,同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

2.加大力度补学前教育短板。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与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尽快核编定编,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布局网络,通过派遣公办教师、强弱结对、中心园指导等多种形式发挥示范园、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要落实非编教师待遇,建立和落实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机制。

3.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各种创建活动,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议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努力提升教育质量上来,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要探索有效的管办评机制,切实发挥督学在规范办学中的作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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