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8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10-1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义乌市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的督导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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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浙教督室〔2015〕13号)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11日至13日对义乌市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进行了督导评估。 评估组听取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教育基本现代化市的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核对了自评报告和申报表中的有关数据,查阅了台账材料,针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中42项指标,一一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重点了解。评估组还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教师代表两个专题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随机抽取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实地考察各级各类学校25所。评估组在广泛采集评估信息的基础上,对照评估操作标准进行认真分析评议,形成了本次评估的初步评估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同意评估组的如下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果 (一)教育整体情况: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486所,其中普通高中14所,职业高中2所,技师学院1所,初中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67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幼儿园362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4所,教育研修院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电大义乌学院各1所。中小学在校生152148人,在园幼儿69530人,在职教职工17273人。 (二)指标认定情况:前41项指标中,33项为达标,8项为基本达标(指标1、5、8、23、25、26、31、37),无不达标项目。第42项改革创新(附加分部分)指标经过审核不予加分。综合评估认定得分为877.5分,高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850分的要求。 (三)基本达标指标的认定情况说明: 1.第1项指标说明“依法保障教育投入(50)” 指标认定办法:确保教育总经费以及义务教育经费均依法实现“三增长”。近3年全部做到的为达标;近3年中只有1年未做到的,且在申报前通过追补经费的办法全部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义乌市通过2014年追补2012年义务教育经费4100万元,2015年追补2012年教育经费550万元,2012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才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根据认定办法,通过追补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2.第5项指标说明“落实教师待遇(25)”。 指标认定办法:①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公务员津补贴同幅度、同标准增长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③农村教师津贴、特岗教师津贴按要求发放到位。以上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根据认定办法的解释说明,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应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上。经评估组查询义乌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近三年分别为26000,29000,31200)没有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近三年分别为52358,56677,63857)要求。评估组考虑义乌具体实际,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3.第8项指标说明“标准化学校比例”(40)。 指标认定办法: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的为达标;达到8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目前义乌市标准化学校78所,比例为89.7%,未达到95%。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4.第23项指标说明“班额控制合理(40)”。 指标认定办法: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且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为达标;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义乌市小学、初中班额都控制在45人及以下,小学12.94%的班级班额控制在35人以内,初中44.51%的班级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未达到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要求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5.第25项指标说明“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30)。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95%;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70%—80%;③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0%—90%;④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90%;⑤所有乡镇(街道)建有以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的乡村学前教育网络;⑥没有无证幼儿园。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达标;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 经核查,义乌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为76.6%,未达到80%;等级幼儿园比例为81%,未达到90%。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6.第26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20)”。 指标认定办法:学校按规定多形式开设选修课程,尊重并保证学生完成学习的选课需要;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全做到的为达标,省级特色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义乌市现有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6所,占普通高中学校(不包含完全中学4所)的60%,未达到80%,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7.第31项指标说明“外来务工者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0)”。 指标认定办法:①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平等待遇;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就读(包括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使之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90%以上;③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以上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0%以上,其他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根据评估组实地考察,发现义乌市还有部分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设施和师资配备条件相对薄弱,尚未完全达到基本办学各项指标要求。评估组建议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8.第37项指标说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20)”。 指标认定办法:①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以上;②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2014年义乌市省义务教育段学生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小学98.25%,初中96.74%。其中,初中合格率未达到97%以上,认定为基本达标。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基于上述意见,义乌市达到了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要求,予以通过。 二、督导评估意见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义乌市教育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商贸特区、推进现代化建设大局,强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持续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由“城乡一体化、区域均衡化”向“学校品质化、教育现代化”方向发展,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很多举措值得肯定。 1.注重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制定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教育问题,一事一举措,落实部门教育发展责任;开展奖教奖学活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近年来,义乌投入教育基本建设资金12多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达到10多亿元),新建、迁建、改建一大批学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注重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坚持“两个为主”方针,较好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实施“阳光招生”,完善招生程序,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义乌中学72%招生名额分配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力度较大。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了5个紧密型教育集团,通过老校带新校、强校带弱校的方式有效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机制,推动有序交流,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受惠面比较广。近两年校长、骨干教师累计交流比例达到14%,力度较大。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现代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成了“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实现了千兆到校、百兆到桌面和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3.注重教育改革创新。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1+11新政,推动民办学校分级管理,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民办学校基本建设补助最高可享受2000万元。成功引进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等一批优质教育品牌,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2011年以来累计发放扶持资金3千余万元。积极强化依法治教。强化法制教育,依法治教,成立了教育监察大队,核编8人。全面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办学监督等职能,该做法为省内首创。2014年被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4.注重立德树人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学生为本,促进育人方式现代化。坚持德育课程化、生活化、适龄化、社会化,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全方位推进教育宣传工作,开通义乌教育微博、“义乌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以鲜活的思政教育凝聚正能量,为教育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积极推进选择性教育理念,增加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发现和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践行“轻负高质”,转变育人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教学评价绿色指标体系,完善全面考察学生品德养成、知识掌握、身心状况、课业负担等多方面素质的绿色评价体系和考察学校增量发展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规范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专长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大课间活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着力构建“体艺技劳”项目布点学校、特色学校、基地学校“金字塔”形体系,61所学校开设了78个“体艺技劳”特色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基本上都能学会一种才艺。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评估组意见,向义乌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围绕“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加大教育投入和资源配备力度,继续加强学校建设,足额配备师资,不断优化师资结构。近期要特别关注农村幼儿园发展,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改变“低小散”局面。要加大民工子弟学校的改造提升力度,帮助他们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收入,尽快达到不低于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要求。 2.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和改革创新力度。根据义乌市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国家战略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力度。加强对高中段教育的统筹,适当提高中职招生比例(现职普比不到1:1.4),争取职普大体相当。大力深化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健全现代学徒制度建设。 3.要高度重视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要统筹考虑,多途径多方式解决外籍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做到安全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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