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83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10-1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绍兴市柯桥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督导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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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浙教督室〔2015〕13号)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12日至13日对绍兴市柯桥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进行了督导评估。 评估组认真审阅了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教育基本现代化县的申报材料,听取了政府工作汇报,查阅了佐证材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对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对校长、教师以及学生进行了随机访谈,并分4组实地考察了所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成人文化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共9所,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中42项指标逐一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同意评估组的如下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果 (一)教育整体情况:全区普通高中8所,在校学生16264人;职业高中4所,在校学生11227万人;初中19所,在校学生23000人;小学65所,在校学生50213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05所,在园幼儿24481人。成人文化技校16所,电大1所,少体校1所。全日制普通高校2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 (二)指标认定情况:前41项指标中,36项为达标,5项为基本达标(指标3、9、23、26、37),无不达标项目,第42项改革创新(附加分部分)指标经过审核不予加分。综合评估认定得分为935分,高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850分的要求。 (三)基本达标指标的认定情况说明: 1.第3项指标说明: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以上;③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的90%及以上,或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的95%及以上,且做到第一条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2014年教育技术装备资产生均2576.6元,2014年教育技术装备资产生均投入291.47无,分别是省标准的-0.39和-0.66。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2.第9项指标说明:鼓励、支持民办教育(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有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政策和措施,并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②按规定建有公共教育经费资助民办教育制度;③建有民办学校指导监管制度,实现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均做了但有一项尚欠做到位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没有根据文件规定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出台后,相应的落实情况资料提供不全。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3.第23项指标说明:班额控制合理(40分) 指标认定办法: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且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为达标;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小学90%以上的班级班额控制在35人及以下没有做到。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4.第26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20分) 指标认定办法:学校按规定多形式开设选修课程,尊重并保证学生完成学习的选课需要;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全做到的为达标,省级特色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柯桥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62.5%。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5.第37项指标说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以上;②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小学为96.88%,初中为96.10%,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上限。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基于上述意见,绍兴市柯桥区达到了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要求,予以通过。 二、督导评估意见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绍兴市柯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教育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优先发展地位,把教育发展作为柯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加以研究落实,很多举措值得肯定。 1.领导重视,教育整体发展较快。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将省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作为强区战略的奠基工程,积极谋划教育发展。区委区政府成立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方案,把教育现代化区创建工作列入了重大事项督查,纳入政府各部门和镇街年度目标考核。近年来出台了《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把握“五个坚持”的建设措施,倾力打造“学在柯桥”教育品牌,先后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国家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示范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2.强化保障,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积极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2015年区财政教育经费拨款16.42亿元,教育总投入21.96亿元。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从2010年的680元、760元提高到1020元、1280元。此外,区财政每年设立校舍维修、设备设施、师资培训、学前教育、安全保卫、教育成果奖励等专项经费5.93亿元。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出台特岗教师补贴政策,逐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从2010年开始,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名校长、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教师培训。优化教育网点布局,2011年以来共投入11.5亿校舍建设资金,新建扩建学校41所,建筑面积37.9万平方米。柯桥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100%。加快信息化设备建设,2015年起,两年内投入4000万元,建设信息化课堂教育设备,实现了中小学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互享。 3.实施惠民工程,教育服务职能不断强化。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区、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预算,在全国率先分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积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同城待遇”。重视特殊教育,所有残障学生接受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打造零利润运营的阳光食堂,由区财政每年投入3500万,承担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临聘人员工资和水电气等支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下学公交化、启动学校直饮水工程,推行校园视频监控设施集中联网,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的能力。根据区“工业强区”战略和产业转型的现实需要,三年来职业教育投入4000万用于专业建设,投入6800万建成职教中心实训大楼,投入1000万建成实训工厂,投入1000万元增添实训设备。与100多家规模型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创建多个纺织、印染对外服务窗口,为企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近年来,职校师生获得50多个国家、省技能比武一等奖,区职教中心为全国首批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在全国首创“学校出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来买单”的“三单制”农民培训典型模式,“轻纺城经营户素质提升工程”被评为省社区教育实验优秀项目。柯桥区成为“国家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区”。 4.深化教改,区域教育特色较明显。作为省首批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联系县(区),近年来“轻负高质”纵深推进。小学的活力课堂、初中的思维课堂、高中的高效课堂建设最得新的成效。全面活跃校园文化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全区学校建立了1680个学生社团,200多个“小三场”(种、养、做),200个校外社会实践基地。柯桥区实验中学成为全省“轻负高质”样板学校。“体艺柯桥”成果丰硕。一批优秀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摘金夺银,钱清镇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鉴湖之春”课堂展示成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大平台,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评估组意见,向绍兴市柯桥区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超前科学谋划教育规划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人口政策变化需要,超前谋划学校布点和师资储备,加大力度控制班额,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特别是民办学校和村级幼儿园建设,缩小校际发展差距。切实提高特色示范高中比例,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2.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方法;优化教师学科结构,特别要视青年教师培养和小学科教师配备。 3.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监督、评价的水平和体系。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职业学校,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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