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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82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10-1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舟山市普陀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督导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浙教督室〔2015〕13号)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12日至13日对舟山市普陀区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进行了督导评估。

评估组认真审阅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申报材料,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查阅了佐证材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对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对校长、教师以及学生进行了随机访谈,并分四组实地考察了普陀区所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成人文化技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共19所,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中41项指标和附加分项逐一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评估组在广泛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信息加以汇总并认真进行了分析评议,形成了本次评估的初步评估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同意评估组的如下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果

(一)教育整体情况:现有中等职业教育技术学校1所、普通高中学校3所、义务教育学校21所(含1所新居民子弟学校)、成人文化技校8所,学前教育机构39所,在校中小学生、幼儿33354人,在编教职员工2519人。

(二)指标认定情况:前41项指标中,35项为达标,6项为基本达标(指标3、23、25、26、31、37),无不达标项目。第42项改革创新(附加分部分)指标经过审核不予加分。综合评估认定得分为920分,高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850分的要求。

(三)基本达标指标的认定情况说明:

1.第3项指标说明: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以上;③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的90%及以上,或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的95%及以上,且做到第一条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依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数据,对照评估操作标准认定办法的解释及核算方法,普陀区2014、2015年的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未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2.第23项指标说明:班额控制合理(40分)

指标认定办法: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且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为达标;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所有小学班额均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均控制在50人及以下,小学21.88%的班额控制在35人及以下,初中80.37%的班额控制在40人及以下。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3.第25项指标说明: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95%;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70%—80%;③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0%—90%;④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90%;⑤所有乡镇(街道)建有以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的乡村学前教育网络;⑥没有无证幼儿园。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达标;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76.09%;等级幼儿园比例82.05%。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4.第26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20分)

指标认定办法:学校按规定多形式开设选修课程,尊重并保证学生完成学习的选课需要;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全做到的为达标,省级特色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全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为66.67%。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5.第31条指标说明:外来务工者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平等待遇;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就读(包括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使之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90%以上;③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以上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0%以上,其他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该指标自评为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6.第37项指标说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以上;②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普陀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初中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95.49%;

该指标自评为基本达标。评估组评定为基本达标。

基于上述意见,岱山县达到了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要求,予以通过。

二、督导评估意见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普陀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保证教育的持续和优质均衡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教育发展,在教育建设和发展规划、经费和编制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与配合,很多举措值得肯定。

1.优化配置教育要素,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普陀区超前规划学校布局,扎实推进建设项目。校安工程项目投入9.2亿;9所公办幼儿园新建投入1.51亿;后期新建、迁建还将投入2.81亿元等,同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改善全区学校尤其是海岛学校的办学条件。每年用足教师编制,截止到2015年9月,实际配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19名,达到核定编制总数的125.76%。全面开展“十二五”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教师培训机制完善,以培训三年规划、比翼计划等为抓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参与自主选课率等各项指标全省领先。

2.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各类教育各具特色。投入专项资金助力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发展,全区各校大力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教育,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目前义教段各校都有区级以上体艺特色项目,其中省、市创建占64%,有15所学校被评为省体艺特色学校;学生在参加省、市、区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突出,沈家门小学等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区职教中心抓住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浙江省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契机,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开设以海洋旅游专业为主体,机电制造等为辅的专业群。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培养了一大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技能型劳动者。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建立以社区教育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成校为骨干、社区学校为补充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各成校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积极开展临港产业、海运及水产品加工、旅游行业技能、传统手艺“五匠”、渔农民成人“双证制”等培训。全区各成校已形成了“一校一品”的培训格局。

3.完善教育管理手段,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优化评价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扎实开展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评估系统注重发展性评价在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和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理念引导,促进学校不断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主发展能力,从而不断提高管理效益,形成适合各校发展的管理特色。完善入学政策。针对新居民子女入学需求迫切现状,运用“积分制”入学政策。积极破解新居民子女入学难题。在符合政策前提下,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空余学额,扩大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评估组意见,向普陀区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对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改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区职教中心按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建设等。

2.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继续调整优化沈家门城西片学前教育网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监管力度,有效推进等级幼儿园的比例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有效控制小学、初中的班额;解决部分保安人员年龄偏大问题,配足安保设施设备并提高其利用率。

3.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教师职业认同感教育,切实破解教师职业倦怠难题,继续创新师资培养模式,努力促进教师的教育理念、专业素养的进一步提升。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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