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高校: 今年以来,各公办普通高校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章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快高校章程建设进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现“到2015年底一校一章程”的目标,根据各高校章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全省统筹考虑,现将各高校章程建设计划安排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一、第一批核准高校(2015年5月):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共4所,已于2015年5月核准公布)。 二、第二批核准高校(2015年8月):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9所)。 三、第三批核准高校(2015年9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台州学院、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温州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共18所)。 四、第四批核准高校(2015年10月):宁波工程学院、丽水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共24所)。 五、第五批核准高校(2015年11月):中国美术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共11所)。 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音乐学院(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暂缓核准。 请各高校按照上述要求,倒排时间表,加快工作进程,及时上报章程送核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需向我厅书面说明情况。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李峰,联系电话:0571—88008842,邮箱:bbb2011@126.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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