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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3160 文件编号: 浙教督〔2015〕9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8-2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等28所学校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督〔2015〕9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浙教基〔2011〕15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省督学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确认公布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等28所学校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已确认的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指导,促进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自觉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提高选修课程质量,加强必修课程走班教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形成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在区域内以至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办学中的示范作用。同时督促各学校对评估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个月内,由各学校将整改情况分别报省教育评估院、省教育厅督导处。

附件: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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